近几年,LED屏落地吴江多个居民小区,人们已经习惯了在进出小区的时候,看一看屏幕上滚动的红色文字。不过,近日有读者反映称受到了小区LED屏的声、光污染,而且屏上的广告越来越多,资讯越来越少。记者调查发现,商业信息“登陆”小区电子屏的现象普遍存在,但是对于这些屏幕怎么管理和收费,很多居民并不了解,物业公司、居委会等也是“一团浆糊”。
小区LED屏扰民 称存在声、光污染
家住城南花苑的王女士抱怨说,自己最近一直饱受“光和声”的污染,而污染的来源正是新近安装在小区入口处的LED显示屏。
“一开始我也没觉得有什么,现在稍微新一点大一点的小区谁没个显示屏?”然而没过多久,王女士就坐不住了,据她观察,这块规格约为1.8m×1.2m的T型显示屏,除了发布“生活垃圾分类”、天气预告等公益性信息外,还夹杂了较多的银行、地产、家居等商业广告。
而真正让她气恼的是,显示屏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困扰。“白天还不觉得,晚上下班回家,屏幕上的光就比较刺眼,开车都得眯着眼睛,更严重的是,这个显示屏最初不仅有图片和文字,还有声音!”因为房子离小区出口比较近,王女士和家人经常能听到显示屏播出的宣传和广告语,“我们家孩子的学习和老人的休息都受影响的”。一个多月前,在居委会的协调下,显示屏的声音被关闭,但播放时间并未改变。
小区的LED显示屏由谁安装、由谁管理,业主是否知情同意?是否存在污染扰民的现象?在小区的公共位置播放商业广告,费用怎么收?业主们是否了解这笔费用的去处?带着这些疑问,记者走访了吴江的数个居民小区。
各小区电子屏“开花”有人欢喜有人愁
记者发现,确如王女士所说,吴江较新的小区都能找到LED显示屏的身影,形状包括长方形和T型两种,前者数量更多,一般只能播放图片和文字,后者则可以播放声音。
在内容的发布上,小区间略有不同。如位于鲈乡南路的桃李园、鲈乡别墅、丽都花园,吴模路的吴模家园、江兴西路的鲈乡花园等,都出现了商业广告;而在奥林清华东区等小区,当记者提出投放广告的事宜时,却遭到了回绝,一名门卫明确表示,该小区的显示屏不允许登载商业广告,只能发布便民信息和诸如小区居民结婚的内容,没有信息的时候,显示屏就处于关闭状态。家住某拆迁小区的张先生也否认曾在小区显示屏上见过商业信息,“基本都是政府发的,创建卫生城镇什么的”。
LED屏“花开”各大小区,居民们怎么看呢?记者发现,大家的观点并不统一。一些居民与王女士一样担心“晚上太亮了,开车影响视线”,“半夜无人的时候开着,浪费资源的”;另一些居民肯定了显示屏在信息发布上的便利性; 还有部分受访居民则表示“无感”,他们不知晓屏幕的来源,也不关心上面的内容。
一位男士称自己早就习惯了小区门口立着一块显示屏,平时不会刻意关注上面的信息,偶尔瞟一眼天气,“至于污染嘛,一般小区的显示屏都只有文字没声音,不会有噪音;另外这个屏幕不大,说光污染也有些夸大了”。
管理成“罗生门”谁在与物业合作?
几乎所有受访居民都表示,此前从未收到过通知,征求关于是否应在小区设立电子显示屏的意见,多数人的感觉是,“忽然之间就冒出来了”。
那么,小区LED屏幕到底由谁建立、归谁管理呢?记者了解发现,不只居民,许多社区的物业人员和居委会人员都回答不清楚。在丽都花园、吴模家园等小区,记者都被告知“显示屏不归物业管,物业不收钱,业主不出钱也不收钱”,吴模家园的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还表示,该社区居民如果要在屏上登婚嫁信息,“是要付费的”。
记者联系到吴江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石磊经理,据其介绍,该公司负责的小区LED屏是应社区居委会要求、经城管部门审批后统一安装的,之所以会出现商业广告是因为投资商是吴江的某家广告公司,“我们小区的规格大约是1m×1.5m,一块屏的投入要将近7000元吧”。
随后记者致电该社区居委会,得到的答复是,对安装事项并不知情,“是安装方直接与物业接洽的,他们之间的费用怎么计算我们不清楚,居委会不插手这件事情,他们也没有报备过,不过居委会可以找物业发布公益资讯”。而城管部门有关人员也否认存在审批这一程序,“应该是小区自建的”。
石经理承认,显示屏是在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协议后设立的,物业公司向广告公司收取电费,同时可以从广告收入中获得部分利润(但他不愿透露具体比例)。他强调说,公益性才是显示屏的主要目的。“政府政策,物业通知,以及公益资讯,都可以通过显示屏非常方便地传达出来。小区居民非商业目的的信息也可以免费登载”。
石经理还认为,该公司负责的小区内,显示屏的位置特意选在小区门外;且内置有自动开关,晚上8时至早上7时间会自动关闭,“应该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”。至于一些小区出现的24小时滚动、图文与声音同步播出等现象,他表示不清楚,“因为存在多个安装方,可能每个小区的管理就不一样了”。
另一位不愿具名的物业管理人员则透露,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之间的协议就像是一个游戏规则,按行规来说,物业收取广告公司的费用,其中70%~80%应该用于业主,但这也只是“行规”而已,并没有法规明文约束。
与这些小区不同,吴江拆迁自建小区的LED屏大多是由区政府要求安装的,如王女士所在的城南花苑,居委会表示没有管理权。
暂无明文规范
据媒体报道,业主吐槽电子显示屏的声音并非首次出现,在深圳等一些城市,甚至出台了“居住区百米范围内禁设LED屏”的规定,不过该规定针对的主要是10平米以上的商业大屏幕,对小区电子显示屏的规范还是个空白。
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,目前针对这一块并没有成型的管理,包括屏幕的建设、内容的管理、播放时间的控制等,而大多数业主也并未考虑过小区广告与自身的关系。尽管据《物权法》等规定,小区内的公共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权益归全体业主共有,但显示屏所在区域是否为业主公共空间,还待厘清。
一些社区管理人员认为,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,禁设LED屏并不合适,况且LED 屏在信息通知上确实带来了好处。不过,为了居民着想,可以对屏幕进行更科学的管理,控制好播放的时间、亮度,除非特殊情况,否则不得开启声音;对小区居民的便民资讯优先免费处理等。